您好:
关于“救苦救难救人心”咨询我区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来件,我区已收讫。
收信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马上与来信人所留号码进行了联系,因来信人所留号码是空号,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根据《岳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及(岳楼民发〔2014〕7号)《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其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若是其他县市区户口转到岳阳楼区的户口,要等五年时间才能申请低保,有没有这个限制?若是特别困难的人,生活都没有着落,是不是可以放宽这个户口等5年的时间限制?
答:其他县市户籍转入我区,没有满五年后才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期限的规定,只要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的条件,都可以按程序即时向所属乡街提出申请。
二、若是一对夫妻,原来都有低保,若是其中一人退休有了退休工资,那个人低保都会同时取消吗?
答:一对夫妻一人退休,若退休工资金额超过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按规定应取消两人最低生活保障.
三、每年的低保年审在什么时候开始,在各个社区是否同时开始,是不是有的社区晚一些,晚很多?
答:低保年审是由每个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自行安排的工作,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时限。
四、每年年审的时候,信息比对会比对低保户的银行存款吗?若是存款超过一定标准,是否会取消一家人的低保?
答:省信息比对中心正在完善比对内容,我区暂时没有比对银行存款的权限。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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