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4:20回复当事人。
宗地于1998年9月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年限50年。2010年因四化建还建的需要,宗地转让给四化建,在转让过程中,规划重新核定用途为住宅,年限仍为50年。
当事人对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