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道人:
你好!你的信件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诉“毛毛鱼厂”是岳阳县一味湘牵食品厂,建于2010年,主要以小鱼为原料生产各类熟食鱼制品,规模较小,断续生产,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生产时产生的油炸废气,该厂使用水过滤法处理油炸废气。2017年7月5日,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来到一味湘牵食品厂查看,由于该厂生产一直不正常,设施设备较陈旧,加之企业疏于管理,设施存在破损及堵塞现象,导致处理效果不理想,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其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对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证处理设施正常使用。
该厂负责人当场表示两天以后会停产他们将对全厂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承诺做到:一、生产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及时清理设施和更换不合格设施;三、定期对所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7月6日、7日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均来到该厂查看,其已停产,目前全厂设施在检修清理中。
感谢你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