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
您好!关于您向市长信箱咨询小孩是否必须要读三年幼儿园和一年学前班的问题,我们于2017年3月28日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一般为三年制。
3、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4、根据《岳阳楼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规定,适龄儿童报名申请学位时需要有学前教育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教育局基教股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