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
您好!关于您向市长信箱咨询秋季入学能否在朝阳小学就读的问题,我们于2017年3月21日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岳阳楼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规定,小学招生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性原则,在划定招生范围内按生源类型排序招生入学。
2、新生招生生源类型及排序(按招生学校范围内的生源人数和学位情况按顺序依次招录,学位不够的将由教育局调整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下:第一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岳阳楼区内,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已实际居住(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主权证暂未办妥,以购房合同和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为依据)。第二类:有房无户。第三类:有户无房。第四类:无户无房。根据您描述的实际情况,您属于在楼区有户有房的类型,所以要看您(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所属的房产属于哪个学校招生范围,即到哪所学校报名入学。
3、根据《岳阳楼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规定,有户有房类型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证件: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ƒ儿童的出生证;④预防接种查验证明;⑤学前教育证明。
4、201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中朝阳小学具体招生范围是:南湖大道以东、景湖湾路(原尚书山路)至华菱融域以西(不含华菱融域)、岳阳大道以南、南湖游路以北。
即将出台的《2017年中小学生秋季招生办法》对于入学范围、报名程序、入学所需证件等会有新的规定,请您在入学前密切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