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向贵单位咨询以下内容:新生儿出生40天,户口还未上好,城镇居民保险未能购买。现在生病要住院,请问住院费如何报销! 贵单位当日就进行了回复,刚才不知何种原因出现了错误,导致我的反馈和回复没有显示了。
现就贵单位的回复再次咨询一下:
根据国家2016年医保新政策: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为何我咨询了楼区医保中心,给我的回复追溯期为28天(新生儿出生28天内缴费参加医保的,之前的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是否我理解错误? 另外,按照国家2016的新政策,我小孩近期办理好居民医保后,这次的住院医疗费用应该是能按规定进行报销的吧? 新生儿目前因为肺炎住院,每天住院费就700多,花费较大,所以请贵单位予以明确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