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给市长信箱的来信提出他本人在长沙国企上班,最近看到云溪新闻网有创业贷款申请,他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业,但申请创业贷款有要求限制,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解释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申请创业贷款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我市(含县、市、区)自主创业的七类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和反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妇女、留学回国人员、低保人员),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符合以上申请对象的个人申请贷款须具备五项条件,一是经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必须出具租赁承包合同,或提供营运证;从事种养殖业的,必须由当地乡级以上(含乡级)人民政府开具经营证明;二是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筹资金,且自筹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40%;三是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四是具备还贷能力;五是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贷款申请遵循创业所在地管辖原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可向创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四、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担保机构依据经营项目及其规模、资信水平、反担保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五、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六、根据《岳阳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