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妈妈叫欧阳红,是七中片区是棚改项目七中片区业主,就七中片区棚改项目进行投拆。
棚改是国家民心工程,原意应是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但在七中片区的棚改的执行过程中,没有让我们感到温暖,却让我们无比烦恼。
棚改项目七中片区,是市七中家属区。是学校建校后,80、90年代修建,房龄在30年左右,离50年使用房龄尚远,虽然有老旧,但基本结构功能尚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如何达到“棚户”标准的?
现校舍尚未重建,家属区却成为棚户区何故?关于棚户是否有明确具体界定标准?
七中片区补偿方案在具体执行时,让我们感到不公平、不合理。七中片区有相当一部分房室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自行加建。这种自行加建,没有进行相关审批,没有产权证件,应属于违章建筑。但在补偿方案中却按1:1进行面积补偿。与有产权证明的主体建筑补偿差别不大。我户没有进行违章加建,与1楼同户型的进行加建房屋相比。补偿金额初步认定我户为38万多,1楼同户型加建户为105万多。私自加建的“大户”当然衷心拥护此方案,我们遵纪没有违章加建的小户只能后悔当初没有违建?一个没有违章加建的户型和一个建章加建的户型差别如此之大,请问这合理吗?
补偿方案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反馈了补偿方案不合理的看法。棚改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态度却更让人寒心。表示补偿方案是政府的决定,没有商量的余地,威胁不同意的话就让法院判强制执行,你捞不到好处,你奖励金也没了。我们强调家庭困难后,有工作人员说,这个困难不要和他们讲,到民政局去讲。这种打着政府名头,欺压百姓的工作作风让人更加气愤。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七中棚改项目组,以没有按时上交房产证明为由,拒绝与我们进行补偿协商。我们曾多次主动找其工作人员协商,都以正在申报为由推脱。现补偿协议期限已过,仍然没有与我们主动沟通。我们是有合法产权的业主,被如此愚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国家的民心工程,在执行过程中,却让人感到烦恼憋屈: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非法行为却进行了补偿,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人感受不到党和国家的温暖,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相差甚远。还请市长和相关领导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