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杰您好!
接到您的回馈后,我局出版管理科已与您电话联系,现将您咨询的信息再具体告知如下:
一、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第十条规定,单位、个人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材料包括:(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应接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依法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的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
三、根据您在电话中提供的地址,您可以到经开区教育文体局咨询办理该项业务。
联系人:新闻出版股长 危稳
联系方式:13975059620
办公电话:8720835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