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北京工作已有5年多,一直正常缴纳公积金,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在岳阳购房,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北京这边出具的证明有: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并加盖管理部公章及上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这个证明北京这边只能盖管理部的业务章,无法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2 打印最近6个月公积金汇缴流水,包括月缴基数,期末余额,并盖管理部公章,这个证明北京这边也只能盖管理部业务章,无法加盖管理部公章。
3 公积金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的套数证明,本人咨询了北京房管局及北京市建委,都无法出具这个证明。
请问我这种情况想在岳阳购房该肿么办?同一个中国,各省间公积金怎么就不能衔接好,协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