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对您在市长信箱的提问内容,答复如下:
1、拆迁安置房使用的土地有二类,一类是划拨用地,此类安置房需补交出让金后才能买卖;二类是集体土地,此类安置房只能转卖给本村村民。
2、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表;②拆迁安置合同;③买卖双方身份证明;④税费已缴证明。
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时缴纳的税费有:
①登记费80元/套;②转让手续费6元/m2(住宅);③档案费70元/卷;④测绘成果利用费80元/幅;⑤维修资金非电梯房60元/m2,电梯房110元/m2;⑥价格调节基金0.3%;⑦契税4%;⑧营业税及附加5.575%;⑨个人所得税1%。
3、安置房转移时可以享受以下税费优惠政策:①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m2以下),销售时免征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③契税: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时,减半征收契税。 |
李先生:
你来信咨询安置房交易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安置房目前有国有土地建设的安置房和集体土地建设的安置房,集体土地建设的安置房管理适用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不能按普通商品房性质上市交易。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上市交易,应当办理好房产证和土地分户证后才能上市交易,办理过户手续.雷锋山安置小区为按照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建设的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上市交易应当按照<岳阳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并缴纳土地收益金和相关税费。详细情况建议到市政府政务中心房产、税务、国土窗口咨询。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