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请求宅基地权属法律咨询。
我是岳阳县鹿角镇村民(非规划区),我和邻居有房屋宅基地争议。邻居房屋92年建的,当初房屋地基是从组里另户人家买来的,而这户人家是82年从集体买来的。在82年买给这户人家时,组里与我家有一份协议:协议写明如果我家重建房子时划定房屋地基的范围,即在现有老屋地基上再扩大一些。协议有组内多人签字。
现我有打算重建房子的想法。通过丈量后,发现邻居房屋有一角在协议范围内,影响我建房子,我与邻居交涉未有进展。这怎么办?是否我有权要求其归还?协议是否有效?目前我全家户口在荣家湾,转出多年了,他家全是本村户口。现我老屋登记的是我父亲名字,父亲已不在。邻居和我的老房子都有使用权证(目前还不知道我家的房屋使用权证是否包含了这块范围,总之协议中已注有),请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