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先生: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0元。机动车检验费95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工本费5元。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局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2、车速里程表计量检测费60元。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计量法》“车速里程表属于依法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周期检定”的规定,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规定,向年检车辆按60元每台次收取。
3、发动机、车架号拓印费20元。该项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按自愿原则,由车主委托服务单位对年检车辆发动机、车架号进行拓印,车检单位对不委托托印或自带有拓印件的未强制收费。
4、关于票据和收费公示的问题。我局现已责令车检单位对已收费的车主必须提供正规票据,并在大厅公示所有收费项目。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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