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的来信,我局2013年8月14日联系当事人回复如下:1、该宗地原地块总面积为7.306万平方米,未开发的面积约2.6万平方米,开发建设面积已超过三分之一,作为闲置土地强制处理存在困难;2、我局于2012年10月,2013年4月两次向长岭分公司下达了《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督促其2013年10月底前开发建设。
当事人黄先生表示满意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