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4〕5号)以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湖南医惠保)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医保发〔2024〕32号)文件精神,“湖南医惠保”应运而生,以基本医保参保为前提,“湖南医惠保”已与基本医疗保险搭建了互促互补的衔接机制,是我省基本医保政策的有力补充。您所提供的截图附件有据可依,政策属实。
感谢您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