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关于“岳阳市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是不是禁止了?”的来信已由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转至我局,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自2022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4部门也印发了《关于2022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2〕309号)文件。上述两个文件在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中取消了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的收费内容,全市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研学实践和校外活动不能再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所需经费只能由学校承担或者通过社会捐赠等其他形式来解决,现因学校经费和其他形式经费的来源有限,导致岳阳市的研学基(营)地生源大幅减少。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依旧取消了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的收费内容。
今后我局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感谢您对岳阳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信息管理科
2023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