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公民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本人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均不受理;确有必要更正的,须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对该人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更正其出生日期的公函后,方可受理。
如有其它疑问,您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杨林派出所咨询或拨打杨林派出所值班电话07307260119咨询。
岳阳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