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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岳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意见
尊敬的李市长:
       您好!展信佳。
       我是11月14日上午在岳阳驾考中心科目三的考生,11月18日去查看了当时的考试视频,有如下几点我认为是驾考中心的过失,直接导致我挂科:
       1.我刚起步不久就完成了加减档操作,前方300米即将掉头,考官先是发出了变更车道指令,我按照指令变更了车道,因为考虑到前方需要掉头,我没有变更回原来的车道,考官明知道前方可以掉头,我也驶入了掉头车道,超车是规定不可以从右侧超车的。3公里的考试线路我才行驶了800多米,后面还有那么多发指令的机会,考官却在变更车道后随即发出了超车的指令,系统提示我“请变更车道完成超车”。

2.系统提示了三遍,宛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等我按照系统要求变更了车道开始超车动作时,此时距离掉头的地方已经不足230米,考试规则中有一条“考生需在230米内完成超车”,如同笔试考试预留的考试时间,当时距离路口已经不足230米,我却还需要完成超车和掉头两个动作。驾考中心一口咬定大多数考生不需要230米就能完成这两个动作,认为考官的指令是合理的。那么请问,考生有提前交卷的权力,监考员有逼迫考生提前交卷的权力吗?

3.于是出现了我超车还未完成时,系统就提示我掉头的情况。我在掉头之后行驶了一段距离,系统又发出“超车完成”的提醒。短短的一百米距离内,我仿佛听了无数句喇叭,一下子变车道、一下子超车变车道、一下子超车、一下子掉头,驾考中心答复“无论如何应优先完成考官发的超车指令”,但是请确定是我没有完成超车在先还是考官没有判断好距离就发这么多指令在先?当时我根本没有足够的距离完成超车,更别提还需掉头了。难道在交通规则中,黄灯结束前,司机不顾一切加速冲过去是正确的吗?

       我质疑考官在刁难我。驾考中心以“考官才上任一个多月不熟悉”为理由希望我谅解,那么我第一次考科目三的忐忑谁来谅解?任何工作都是这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才是基础,既然当了考官,就必须对考生负责,正常行使职权,而不能因自己失职或者失误导致考生背锅。每天有几百名考生报着希望来参加考试,不管是初考还是补考,紧张和焦虑是难免的,而考官每天经历的都是重复的考试,不应出现这样的误判。驾考中心仅仅一句“下次开会好好批评”就结束了,那么请问谁来弥补我挂科的损失,我见证了太多的学员训练到满怀信心去考试,却因为挂科后产生心理阴影,后面几次都考不过的情况,就这样让一颗萌芽的种子长期处在阴暗角落,没有阳光雨露,就只能花钱买有机肥料。

身边还有很多这样蒙在鼓里就挂科的朋友,我把大家共同的心声说出来,希望可以公平公正地参加考试,故意刁难和暗中“提难”皆是变相增加学员负担,败坏公安交警形象,毒化社会风气问题。必须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规范岳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请尽快予以解决为盼。 
写 信 人:李女士
写信时间:2019-11-19 11:53:16
信件回复:

李女士:

你好,来信收悉后,我们现根据你的信件内容回复如下:

您于今年11月14日上午在我中心参加科目三考试,其第一把因靠边停车车身距右侧边缘线大于50厘米,成绩不合格;第二把因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成绩不合格。网民在考试过程中,考官指令下达正确,执考规范,不属于考官故意刁难。

11月20日,我中心与您一起查看当时考试音视频资料,作了详细解释,得到了您的认可。

我们非常感谢网民对驾考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特此回复!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19-11-27 08:53:20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