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长信箱转来关于板桥花园涉税问题的投诉后,迅速组织主管税务机关岳阳楼税务局对板桥花园业主反映的相关涉税问题(即: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占用业主契税不退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纳税人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板桥花园”项目位于花板桥路373号,是由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唯一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该纳税人成立于2010年6月,纳税人识别号914306005549382284,注册经营地址为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景源商务中心14楼,生产经营范围为凭资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晨,主管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岳阳楼税务局。“板桥花园”小区共建住房388套,于2014年1月开盘销售,目前已全部销售完毕。截止2016年12月,该项目共计开具有效发票284份。目前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因严重亏损,股东诉讼多,法人无力管理公司,近三年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办公场所早已无人办公,并未派驻留守人员。
二、关于开发商代收契税的问题
契税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契税,购房业主可持不动产发票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申报缴纳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人代为办理。购房业主若委托开发商或其他人代为办理缴纳契税相关事项,则属于双方合同约定行为,并不是一种税收征收行为。如开发商或其他代办人违约,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关于相关契税政策适用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的文件规定:契税法定税率为4%;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用以下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内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对于报告中提出“开发商代收板桥花园业主契税按照2%收取…契税标准存在多收0.5%,多收契税”的行为,业主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契税缴纳标准判断,具体缴纳契税金额的确定,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金额。
四、关于办理产权分证和车位问题
报告中反映“…办理房屋产权分证,现仍未能办理完,视为开发商违约…和车位不卖掉,不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我们认为此类问题应不属税务部门职权管辖范围。据前财务人员反映,该项目未办理产权分证原因主要是容积率超标,未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导致项目未完成最后的竣工验收所致。我们建议业主将上述问题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寻求其解决。
针对目前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无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税法宣传,强化税收监管,优化房地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风险化管理,积极联系纳税人,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手段,做好项目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同时,优化纳税服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板桥花园”项目购房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