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女儿原在长沙工作,购买了一台湘A的小汽车,现女儿在国外,车子从2014年一直由我在岳阳驾驶。以前的违章在岳阳均可以处理。今年我处理违章被告知,必须由女儿本人来处理或者到长沙处理。为处理违章。我先到八字门的广兴,告知需到康王处理,到康王之后被告知需到白石岭大队处理,到白石岭大队后告知需到岳阳楼大队处理,而岳阳楼大队窗口说找大队领导,而大队领导却说需到冷水铺处罚中心。如今,政府推行“最多跑一次”,我却为了处理违章跑了五个地方还没有处理,他们都说是今年三月份开始实行的,请问,这是方便群众吗?是以人为本吗?一起违章的处理居然要女儿从国外回来或要到一百多公里外的长沙进行处理,实在是太荒唐了。请市长大人从实际出发,过问此事是否合理并切实解决?
谢谢!
2019年6月24日
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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