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嘉卉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房屋拆迁安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宅基地集中迁建安置和安置房安置等方式。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采用货币安置;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房屋拆迁,采用宅基地集中迁建安置。
房屋拆迁的总补偿主要分为:房屋拆迁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两个部分,关于城陵矶新港区的补偿标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城陵矶新港区地跨岳阳楼区、云溪区,征地拆迁时依据行政区划界线分别执行岳阳楼区、云溪区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关于您所咨询的其他相关问题,已在电话中与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与解释。
希望我们的回复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