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江河㺿璟城备案号迟迟未办”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进行调查处理后,现将有关事项现回复如下:
你于2018年6月13日,在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开发项目“江河颐璟城”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并与开发企业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土地合宗”原因,直到9月份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才开始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加之“江河颐璟城”一期销售2000余套,手续办理较为缓慢。经我局与富登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核实情况后,确认来信人购买的该套商品房已于10月10日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10月24日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预告登记证明》,来信人可持登记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感谢您对我局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县房产局
2018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