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快支持业委会人员的岗位设置(经多数业主选举产生)的问题。
回复:根据《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2012)》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筹备组出具的由组长签字的业主(业主代表)大会成立情况的报告。
2、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决议。
3、管理规约、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因此,业委会主任岗位设置,由业委会持相关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二、在合乎法律和实际的情况下支持业委会决定的问题。
答复: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居委会可以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但并无管理权限。
三、尽快督促开发商解决三天一停水、五天一停电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走访部分业主了解,主要是由于有部分业主水费、电费缴纳不及时,还有部分业主因其他原因拒缴水电费,目前所在居委会已与开发商及部分业主沟通讨论,正在协商处理。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