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收到该投诉后,立即分派至辖区所。经查:该所于12月4日已收到关于金鹗汇龙府1805号建餐馆的投诉(市长信箱101954号),并于12月5日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场所刚刚装修完,在试营业,业主许力在外出差要到月底回来,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不得无证无照经营。
同时,该所于12月14日下午再次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该场所位于岳阳楼区德胜南路汇龙府1805室,现场未发现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据现场负责人许焱介绍,该场所刚刚营业,还未办理相关证照,户主许力已经和业主协商相关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住改商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件。在相关证照未办理前,要求暂时歇业。
此投诉涉及环保、食药等,工商所已向办事处汇报,下一步将多部门联合行动处理。
现已回复给投诉人,并告知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