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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东管办宣传保护法,保护母亲河
来源:网上投稿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字体: 】   点击数:

亲湖

宣传活动现场

宣传活动现场

连日来,我县湖管系统的志愿者深入沿湖乡镇进村入社区,广泛开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在荣家湾镇鹿角码头麻塘办事处及飘尾月山社区,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认识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

“在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我们志愿者多次积极参与其中,不怕苦、不怕累,冲锋在前, 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美丽富饶的东洞庭湖。”志愿者陈丽说道。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全面保护洞庭湖地区生态环境、支撑和推动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特别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既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也是有效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县通过采取整治小型船舶载客垂钓、清理欧美黑杨等一系列措施,洞庭湖保护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截至目前,东洞庭湖水质状态呈明显好转态势,洞庭湖鱼类个体和种群数量明显提升,单次调查鱼类种类数量达到63种,比2019年禁渔前增加了30多种;江豚数量增长到110头左右,麋鹿种群数量达到150头左右。

“通过一年多以来这个保护条例的产生 ,对洞庭湖确实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看到了绿水, 看到了蓝天 ,也看到了好多鱼在不断地增加。 这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 ,这是一件大好事 ,对我们子孙后代也是一件大好事。”退捕渔民张故光说道。

县东管办党组成员施华兵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进一步宣传《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 ,做守护一江碧水的拥护者 、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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