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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岳组发〔2018〕39号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字体: 】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南湖新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政工(人事)科,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人力资源)部门:

为统筹做好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评议等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市直正处以上单位,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市管国有企业中市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其他市管干部。

下列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市管干部,一般在其承担主要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新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的市管干部,一般在现工作单位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在现工作单位述职述德述廉时应报告交流前有关工作情况。

(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由所在地和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三)外地、省里派在我市挂职的干部以及我市参加挂职锻炼的市管干部,在挂职单位参加考核。

(四)市纪委监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统一在市纪委监委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为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要把以下方面作为重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情况。

(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要求,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践行“一三五”基本思路,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深化改革、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执行民主集中制、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全面清理及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

(六)在“三大攻坚战”“四大会战”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任务落实情况。

(七)推进法治建设和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情况。

(八)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按照中组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正处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年度考核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评议对象县市区为本级党委2018年度内(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提拔任用的正科职干部;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为2018年度内提拔任用的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县市区2018年度未提拔或提拔正科职干部少于5人(含5人)的,开展本年度“一报告一评议”,即县市区党委专题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组织填写并收回《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下年度一并对两个年度的新提拔干部进行评议。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提拔任用相关干部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可不开展本年度“一报告两评议”。下年度一并对两个年度的选人用人工作、新提拔干部进行评议。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需提前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书面报备。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8〕17号)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三、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主要依据民主测评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同时,要把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大攻坚战”“四大会战”分解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和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等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市管干部总数的15%。在本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的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2次以上的单位,优秀的比例可提高5%,最高不得超过20%。市直正处级单位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优秀等次名额,由市委组织部按照不超过总人数15%的比例统筹考虑确定,不计入各地各单位评优基数。

评定等次时要严格把握以下标准:

(一)市管干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二)在本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未达标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总体评价“好”得票达不到80%的市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总体评价“差”得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安全生产考核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债务风险一类预警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组发〔2015〕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撰写工作总结、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围绕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撰写工作总结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要报告班子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8〕8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组织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岳组发〔2018〕28号)规定,就本地本单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含“一线工作法”落实情况、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全面清理及整改等)进行自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情况作为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要将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单列一个部分;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党政班子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撰写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重点报告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岳组发〔2017〕8号文件)、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巡视巡察检查整改落实等情况。

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撰写书记履行基层(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

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书记履行基层(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应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二)大会述职。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大会口头述职,其他市管干部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县市区委书记代表班子述职可以与个人述职等工作结合起来,一并在大会上进行述职。市管领导干部是党代表的,述职应包含履行党代表职责的情况。县市区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在职市管干部;县市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市直单位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评人员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基层代表应占参评人员人数5%-10%)。各单位参评人员实到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人数80%。

(三)民主测评。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大会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认真逐项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班子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表》等4种表(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其中附件4、附件5需提前一天印发参评人员)。有关考核表由考核人员负责收回、统计。

(四)个别谈话。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与市管干部和纳入重点监督管理的市直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重点与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市管干部进行沟通交流,主动倾听干部想法意见,及时理顺干部心态情绪,有效解开干部思想疙瘩,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形成齐心协力抓发展、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共识共为。

(五)调查核实。对民主测评中“差”票、“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的,或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考核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考核材料。

(六)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并结合巡视巡察、专项工作考评考核、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防止唯GDP、唯票、唯分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干部平时表现、考核情况及考核等次名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确定等次。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听取考核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八)研判分析。市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对全市市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反馈意见。市委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形成奖优惩劣、治庸治懒、能上能下的浓厚氛围,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领导班子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总体评价“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应当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经进一步考察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加以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视情况分别作出调离、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情况分别作出调离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对测评中某方面单项评价明显偏低、确实存在不足的领导干部,市委组织部找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市委组织部统计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表并汇总干部群众意见后,向被评议地方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评议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民主评议认可度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约谈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党委(党组)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民主评议认可度明显偏低的新提拔任用干部,党委(党组)应当视情况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并向市委组织部作出说明。对反映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六、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市区党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承担考核的有关具体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应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相关文字材料需一并报送电子版)。上报材料包括:(1)党委(党组)关于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认定的请示一份;(2)《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8);(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份(请汇编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报送);(4)每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另外,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机关)党建责任述职报告报送市委基层党建办;选人用人工作书面报告和《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附件4)、《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表》(附件5)等“一报告两评议”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选人用人工作书面报告另报送干部一科一份)。市直单位政工(人事)科长和县市区备案管理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备案。有关考核所需表格请在“岳阳红星网”下载。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年度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真实准确,并有效激发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工作激情。

附件:

1.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岳阳市市管领导班子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

5.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表

6.民主评议表填写说明

7.评议对象有关情况统计表(提前一天发给参评人员)

8.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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