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年一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开始了,为避免出现漏报、瞒报问题,湖南省委组织部结合历年查核发现的常见问题,列举了13个方面96条注意事项,形成《湖南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确认书》,对重点事项进行再次提醒,要求填报对象在填报前逐项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对所填内容与家庭相关成员进行再次确认。近期,我们集中梳理了填报中的部分易错易漏情形进行解读,希望帮助大家精准理解政策要求,确保报告内容规范、真实、完整、准确。今天分析经商办企业如何填报。
情 形
分 析:
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以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取收益的,均需要填报。
经商办企业的填报要重点注意:
应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最新情况逐项填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填报个人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
经商办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填报新增、变更、注销、吊销等变化情况。企业或市场主体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备注说明。
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内部职工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等,需要填报。
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需要填报。
未实际出资或者参与经营,但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义投资企业、挂名企业的,需要填报。
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经商办企业情况,需要填报。
夫妻离异,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需要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