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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双向发力 为基层明责减负松绑赋能
来源:红星云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字体: 】   点击数:

  近年来,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推动基层减负落地生效,湘阴县坚持“为车减负”和“为马赋能”双向发力,通过“三张清单”“三项行动”“三个措施”,切实为村级组织明责减负、松绑赋能。

  制定“三张清单”为基层“撑腰”。出台《湘阴县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与党政群机构权责边界,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为村级组织减负赋能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明确了19项村级党组织工作事务、20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29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13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事务、6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事务,精准定位村级组织权责。

  部门联动加强协作。根据抽样调研情况,由组织、民政等部门协作联动,组织27家县直单位、市属驻县单位落实35项任务措施,主动梳理在村级组织设立工作机制、悬挂标识标牌、协助事务、检查考核等情况,自上而下为村级组织减负,同时在2个乡镇设置基层减负观测点。

  建立事务准入制度。对未列入协助事务清单事项,确需村级组织配合的工作任务,实行事项准入审核制度,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批准,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同意的,严禁将部门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

  实施“三项行动”为“大车”减负。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减负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效解决村级机制牌子多、行政事务多、会议文件多、督考调研多等问题。

  减机制牌子。通过上下结合、部门协作,集中整治村级组织“挂牌乱象”,严格按照湘阴县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指导目录,明确村级组织牌子为“4+8+2”,即外挂4块标牌、2块室外标识和8块室内标牌,未经审核备案一律不得强制挂牌。严格落实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36项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再要求村级组织出具。

  减指尖负担。精简各类表格和台账,推动各类村级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减少重复数据的上报,未经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级部门不得擅自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严格控制微信群数量,各单位只保留1个主要工作通知群,其他工作群聊则事毕即清,防止工作群泛滥。杜绝工作拍照打卡式,县直部门不得强推任何APP和应用系统,禁止把拍照上传、APP打卡等作为跟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刚性要求。

  减督查考核。在督查考核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控督查数量,建立督查考核备案制度,对各类督查事项制定年度计划,实行动态监测,对未纳入计划清单的事项不得开展督查。

  落实“三个措施”为“小马”赋能。通过落细落实干部、经费、项目、政策等保障要素,让村级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劲成事。

  落实基础保障。项目向基层倾斜。统筹推动项目优先向示范村、重点帮扶村、软弱涣散村等农村一线倾斜。资金向基层汇聚。逐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2023年共计发放30余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报酬从2024年起每年提高20%。政策向基层延伸。出台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将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用于激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加强事业激励。强化教育培训。抓实村(社区)干部、后备队伍政绩观教育,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培训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优化考核形式。坚持平时和一时结合,完善考核指标,转变“以材料论英雄”观念,坚持以问为主,以看为辅,以实绩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尺。拓宽晋升渠道。结合村级干部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干部选拔和使用制度,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五方面人员”比选上,提高比例、加大力度,近三年,12名村(社区)“两委”成员考录为公务员,10名基层一线事业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比选成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

  推动力量下沉。选优配强驻村力量。按照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工作作风实、善做群众工作4个标准,选派134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其中向脱贫村、软弱涣散村、安置村等选派121人。备足建强后备力量。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为全县210个村(社区)公开比选后备干部682名,确保每个村(社区)常态化配备2名以上后备干部。严控强管抽借基层力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借调程序、限定借调时间,严控从乡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严禁从村(社区)借调工作人员,确保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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