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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选举应把握“三个关键”(卢默民)
来源: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字体: 】   点击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好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

发扬党内民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制定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党员是党的肌体最基础的细胞。基层党组织班子团不团结、干不干净、亲不亲民,普通党员最有感受和发言权。要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全过程,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尊重和保障党章赋予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肃监督问责,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营造选举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让党员敢于说话、勇于说话、说内心话,真正收集党员代表所反映的群众诉求,绝不流于形式,将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底,推动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贯彻执行党的主张。

落实党要管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巩固执政根基。“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68.1万个,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其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党内选举制度是选干部、配班子的主要方式,是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成分,要贯彻执行《条例》内容,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确保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真正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树立我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精准把握用人导向,保障人民利益。“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基层党组织班子的选拔结果关乎民心向背、影响社会风气、关系事业成败。要严格标准,优化结构,让选举结果对基层党组织形成整体提升。首先要严把政治关卡,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不纯、政治上不坚的干部坚决不使用。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进行提名,重点考察干部的价值取向、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扯得开嗓子”“撸得起袖子”“迈得开腿子”,践行为民服务,把能挑重担、担责任、解难题、促发展的人才选拔进来,永葆党群干群之间的“鱼水之情”。真正选出一批党和人民信赖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社会民生稳步有序发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住“三个关键”,组织开展好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选举质量,努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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