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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字体: 】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检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1、民事行政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2名,性别不限;

2、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1名,性别不限;

3、侦查专业检察官助理1名,限男性。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 选调范围

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选调对象范围为岳阳市检察、法院系统现任员额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法官助理;侦查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选调对象范围为岳阳市现公务员队伍。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民事行政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专业范围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专业范围为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法学。

3、侦查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法学专业。

4、报考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的考生,近3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比武竞赛标兵荣誉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可以放宽至大学本科法学专业。

5、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

6、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办案工作3年以上经历,侦查专业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侦查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日)。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2017、2018、2019年司法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或者新提拔在现职岗位任职不满一年的;

5、有规定的服务年限尚未到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岳阳楼区岳阳大道东42号岳阳市人民检察院8楼818室。

2、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出的证明;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和2017年以来司法绩效考核情况(单位盖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或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身份文件,本人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见附件);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7日至8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到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818办公室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理论、法律知识等,考试地点: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按1:3的比例通知进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总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通过岳阳市红星网、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岳阳市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要求四肢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合格直接淘汰,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组织考察。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在合格对象所在单位及工作部门进行,并征求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还可向以前工作过的部门和其他工作联系较多的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

八、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岳阳市红星网、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内网、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九、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730-3052051;岳阳市纪委监委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30-3052355。

附件:《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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