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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欧阳德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0〕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7日   【字体: 】   点击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德儒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徐浩明同志的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忠汉同志任岳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锦同志任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夏金城同志的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映球同志任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贺正哲同志任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伍刚同志任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付应勤同志任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志刚、陈兴飞同志任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常云同志任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调整,原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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