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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罗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9〕7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字体: 】   点击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罗雯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吴有祥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刘跃华同志任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益良同志任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黄兴旺同志任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昊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方年文同志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姜伟南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

免去张伟明同志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袁康同志任市慈善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何斌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职务;

钟莉芳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黄勋同志任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晏云华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细兵同志任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安乡同志任市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巍同志任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同志任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寒昭同志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壮军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曾强同志市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许文杰同志任市二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余飞跃同志市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向明波同志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卓同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何军霆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周黎兵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洁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俨、付宏、宋曦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朝晖同志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韶山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文兵同志任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谌曦同志任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凌峰云、易朝晖、曹超、周英坤同志任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马勇、许湘群同志任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继真同志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宋辉同志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袁洪波同志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平同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宇宙同志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朱勇同志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余雄同志任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德庆同志平江县一中校长职务;

陈宇同志任湘阴县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韩德辉同志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湛江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原市经济建设投资中心主任、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岳阳经开区分局局长、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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