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关于商请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函》(公人训〔2020〕3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将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特此函复。
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