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2021年岳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日期及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6月15日-17日,体检考生按照《公告》确定的日期分组进行。
集合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岳阳楼区建湘路与花板桥路交汇处湘北人才市场)。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约700元/人(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四、体检须知
体检考生须按体检日期及分组安排于当日早上6:30前到达集合地点,验证抽签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参加验证抽签。早上7:00未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晚上21:00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不能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用餐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地点集合入场前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体检当日尽量着装简单,不要佩戴金属饰物,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五)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及生理期考生应事先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和体检管理人员,怀孕、生理期考生不宜检查项目由体检医生确定,另行补检。
(六)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和安排,逐项检查。体检时,以抽签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抽签号。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3)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医院参加体检:
(1)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黄码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体检的;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的。
查验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的考生,暂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生纪律要求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点。早上7:00仍未到达集合地点、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放弃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遵守封闭体检规定,手机等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需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通过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生或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4、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程序,文明体检。全程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擅自离开体检队伍。
5、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完成后,领回代管物品,立即离开医院封闭范围,不得逗留。如有体检项目不合格应主动按规定申请复检。
6、考生家长、亲属、朋友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⑴体检时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⑵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体检秩序的;
⑶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⑷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⑸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0730-8889021、8889031
附件:
1.2021年岳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日期及分组安排.xlsx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