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决定对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市委组织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00集合,上午8:30正式开始。集合时未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东院)田径场(岳阳楼区学院路439号湖南理工学院-希望门前进约400米)。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按《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能测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检测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测评。
2、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3、因体能测评考生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
4、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5、请考生带好体能测评相关运动装备,保持电话畅通。如遇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延时或改期进行测评。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1、《岳阳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3、《关于同意调整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医学类职位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复函》(湘公局函〔2017〕2号)
4、《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