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湖南怎么学?集体和个人指南在这里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加强集体学习和规范自学 提高学习成效
3月28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引导党员干部把集体学习作为重要方式、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点,端正学习态度,突出学习重点,提高学习成效。
通知要求,切实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3月至6月,要把学习掌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与开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专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做到每月突出一个主题。学习中,要把四次专题学习贯通起来,把中国共产党各时间段的历史贯通起来,做到对党史的主要脉络有基本了解,对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有基本把握,对党的思想理论、精神谱系、历史经验有基本理解,为深化学习教育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在自学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写文章、讲党课。在扎实自学基础上,通过中心组研讨交流、听宣讲报告、讲专题党课、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切实把个人自学与现场教学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到革命遗址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爱教基地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和体验活动前,要制定自学清单,明确自学重点,提出自学要求,组织党员有针对性地自学,在活动中和活动后采取有效措施检验自学效果。
切实把个人自学与分享互学结合起来。各基层党支部要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四部必读书召开读书会、分享会,原则上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谈学习体会,支部书记作点评。鼓励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各级媒体发表。
切实把个人自学与组织促学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促学活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百舸争流 千帆竞发”百年千题党史知识竞赛,评比党史知识“学习达人”,对学习积极分子、竞赛优胜个人进行表扬和激励,形成学党史、悟思想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切实把个人自学与定期述学结合起来。“七一”前后,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把述学作为重要议程和内容。年底,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把述学作为党性分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切实把个人自学与指导督学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导学、比学、述学、督学、评学机制,推动自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史学习教育各级巡回指导组要把党员自学情况作为指导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一对一访谈、深入调研、巡听旁听、查阅学习成果等方式评估学习成效。
通知明确,党史学习教育中加强集体学习和规范自学,重在调动党员的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