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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雄:用好地方法规铁尺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来源:岳阳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字体: 】   点击数: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忠雄

 《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16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颁布实施。这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法治岳阳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是城市之根文化是城市之魂。岳阳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一座有着2500多年灿烂历史的文化名城1994年1月,岳阳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拥有地方立法权后我市首部法规聚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其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条例》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铁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对一座城市而言留得住历史文化的根脉,才能赢得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如果我们保管不好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因此,我们要从关乎岳阳城市发展前途命运的高度严格保护好记录着岳阳历史、浸透着古城文化的一街一巷、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条例》的颁布实施把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将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

 《条例》是规范城市建设管理的标尺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难题,把握得好相得益彰;把握得不好历史文化遗产将遭受损坏。基于此《条例》科学处理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的关系,对在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定将有力规范城市建设管理行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条例》是保障城市科学发展的抓手历史文化不仅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经济硬实力”的重要支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优化生活环境、丰富文化生活可以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推动生产力加快发展当前,城市之间竞争已不仅是经济的角力,也是文化的较量保护和弘扬历史文化,可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历史文化是岳阳旅游最大“看点”也是岳阳城市最大特色。《条例》的颁布实施在规范岳阳城市建设管理的同时,也为城市发展营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必将推动岳阳城市科学快速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立足岳阳实际吸收外地经验,大胆创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是一部具有鲜明特色,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准确把握。

 明确保护范围强化各级主体责任。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这样公益性、综合性、社会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高位推动,才能取得成效《条例》着眼岳阳市情,科学界定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强化了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责任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护的巡查和报告等工作对规划、文化、住建、城管、林业等有关部门,也详细明确了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明确保护对象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条例》用专门章节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作了详细规定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并将重点保护对象一一列出为充分发挥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住建、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明确保护措施强化审批程序管理。《条例》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如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设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等。对非禁止行为如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在核心保护区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规定要制订保护方案,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明确保护责任强化过错法律追究。《条例》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进行明确并作出处罚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特别对规划、文物、文化、房屋等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好保护职责的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规定。

 三、切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条例》出台仅仅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真正发挥《条例》作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市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多角度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岳阳历史文化是岳阳人共有财富广大市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薪火传人和“保管者”,是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贯彻实施好《条例》,首要任务就是要将《条例》宣传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区政府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发放《条例》文本、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和法规咨询等方式,拓展《条例》宣传广度各地要根据《条例》相关内容和法律责任,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宣传增强《条例》宣传深度。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力支持安排较长时段、从不同角度介绍《条例》内容,大力弘扬“保护历史文化人人有责”的理念要通过上下联动,广泛宣传同心合力为岳阳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撑起一把实实在在的“保护伞”。

 全方位学习《条例》掌握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条例》的学习和掌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习,熟知《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行政执法人员要将《条例》的学习掌握作为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学习把握《条例》内涵、掌握条文规定;广大市民也要将《条例》学习作为提升自身修养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学习不要拘泥于形式,学习的关键在于对《条例》的准确掌握、灵活运用和自觉执行。

 高标准实施《条例》依法履职尽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畅通举报通道,实现监督阳光化要及时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还要实施好与历史文化保护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推向更高层次。

 严要求监督《条例》确保良法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密切关注《条例》的执行通过立法解释、咨询答疑,纠正对《条例》的理解偏差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要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条例》的正确有效实施;要通过立法后评估找出《条例》的不足,为今后修订完善《条例》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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