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意义。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聚焦农业稳产、农民增收、农村安定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更加奋发有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对农业农村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刻阐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构成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使命感责任感。
做好“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坚持不懈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三农”问题始终是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进入新时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从湖南看,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相对较慢,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全省上下要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同步走。
做好“三农”工作是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客观需要。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变前所未有,疫情、极端天气等因素叠加造成全球粮食短缺、粮食供应链不畅、粮价剧烈波动,稳住农业基本盘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从国内看,尽管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但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没有变,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的状态没有变,大豆等部分农产品对外依存度高的格局没有变,粮食安全方面的挑战依然较大。从湖南看,虽然去年粮食产量达到高位,但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面源污染问题尚未根治、动植物疫病易发多发等问题比较突出,稳粮保供之弦一刻也松懈不得。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自觉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谋划推进“三农”工作,全力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面,以“三农”向好赢得全局主动。
做好“三农”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从立足新发展阶段来讲,“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业宜居、农民富裕富足,必须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来讲,无论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城乡协调发展、降低资源和环境承载压力、强化农业对外合作,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都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实践要求。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讲,畅通经济循环必须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稳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必须挖掘农业农村潜力和空间,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在于构建农产品国际供应链、推进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要持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三农”力量。
做好“三农”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点内容。湖南历来被誉为“鱼米之乡”,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生猪养殖和调出大省、全国“米袋子”“菜篮子”“油罐子”的重要阵地,湖南“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农业农村工作高度重视、寄予期望,2013年在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2016年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要求“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2018年考察岳阳时,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2020年来湘考察时,强调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要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交出乡村全面振兴的优异答卷。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始终抓紧抓好粮食生产这个首要任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有效供给。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今年是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第一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713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这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细化稳粮措施,建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努力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粮食面积、产量任务。今年中央明确要求扩种大豆和油料,要坚决落实油豆棉“三个100万亩”任务,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确保油豆棉产能明显提升。要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产能,统筹抓好蔬菜等生产供应。
加强耕地保护建设。要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坚决完成好新建460万亩高标准农田任务,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有效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要健全制度体系,按照“先农田、再生态、后城镇”原则,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全面推动建立“田长制”,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制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现象。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坚持向科技创新要产能,加快推广良种、良机、良法。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湖南杂交水稻供种量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辣椒种子占全国四分之一,禽畜供种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具有打好种业翻身仗的良好基础。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高标准推进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品种技术攻关,建设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提高供种保障能力。加快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湖南2021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只有54%,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着力解决山区机耕道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规范发展农机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提升农机装备与应用水平。提升农业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强化重大疫病防控,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
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用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管理平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帮扶政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确保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资源,打出政策组合拳,强化驻村帮扶管理,促进脱贫地区发展。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点群体,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解决安置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跟不上等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强化稳定增收举措。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产业帮扶,促进乡村创业,加强产销对接,实施“千企帮村、万社联户”行动,千方百计增加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采取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双轮驱动”,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稳住脱贫人口就业基本盘。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奋力谱写新时代的“山乡巨变”。
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业是全省三个万亿产业之一,但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农业品牌影响力与农业大省地位仍不相称,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培育一批链主龙头企业,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全国知名产品和品牌。丰富乡村经济业态。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新趋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县域支柱产业,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构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的特色产业格局。加快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改造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堵点。促进生态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巩固长江“禁渔”成果,绘就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带动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不断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积极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比较突出,要注重乡村规划的美学设计,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保障,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数字乡村建设,鼓励“大智移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集中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抓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作用,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全方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城市滞后,主要是适应农民群体特点的平台载体少。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县域全覆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持续抓好农村常态化疫情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政治生态和治安环境。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纵深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增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能。
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抓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快推进集体用地制度改革,依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聚焦城乡融合发展抓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加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的监管。建立城市人才入乡发展机制,鼓励引导能人志士回乡创业兴业,引导各类人才资源下沉。
聚焦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抓改革。完善“三农”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等体制机制,提高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鼓励农民盘活闲置资产资源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抓“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扛起“三农”工作的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制度体系,凝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尤其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
强化要素保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持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扎乡村振兴一线,加强产业、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人才支持,锻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干部队伍,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能致富的新型职业农民。
提高工作本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其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办法、政策措施、制度机制,争当“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让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三农”、促振兴。 |